三区人才指的是:每年引导10万名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工作或提供服务。每年重点扶持培养1万名“三区”急需紧缺人才。
2011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实施“三区”人才计划。
法律分析: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是科技部为加快建设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设立的专项计划。受援范围。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各地确定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