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定居需要
持有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首先,肯定得能够用目标国家的官方语言进行流利地沟通了。其次,你已经掌握的工作技能在目标国家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申请出国定居,应提交国外亲属同意定居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已在国外的定居证明,或者拟定居国移民机关签发的允许定居证明或者驻华使馆签发的同意申请定居的证明。出国定居前,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
首次申请出国定居的人员在取得定居签证后,应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后,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更换出境卡手续,同时领取《出国定居证明》。
(二)持短期出境事由出境登记卡的申请人,获得定居类签证的,需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出具同意出国定居的意见和注销户口证明,交验定居签证(收复印件和中文译件),换领“定居”事由的出境登记卡,同时领取《出国定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