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刘小婉2023-02-06  24

实践是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为。内在意识本体与生命本体的矛盾是推动人类自我解放的根本矛盾,其外在化为人类个体及组织、阶级通过生产关系联系的整体对于自然及个体间或者集体关系、阶级关系形成的解放活动。实践只有在自觉的意识下才是人性的、人格的。

自觉是人类自我解放的一般规律,它是自我意识的必然。自发是无意识的自然活动,其是人基础于自然进化的基础所具有的属性。人类基本的实践矛盾就在于内在的自我本质对于自我自然的发现及创新。

而人类由于实践的科学化,在生产力进步的社会化中外在矛盾的实践再反作用于自我本体形成对于自我本体的实践主导。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概念,实践活动是以改造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践矛盾产生物质及意识概念。

个人对待实践的态度

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地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相结合,为国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

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财富。社会经验是积累出来的,有自信使我们更有活力更有精神。“在社会中你要学会厚脸皮,不管别人的态度如何恶劣,也要轻松应付,大胆与人对话,工作时间长了你就自然就不怕了。”当我们克服心理的障碍,那一切都变得容易解决了。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一下四个方面:

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社会实践的需要始终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依靠和通过实践来解决。实践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人的认识能够不断深入。

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实践经验,并加以总结提高,推动认识不断发展。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人的主观与客观存在都是物质的,主、客观是认识论上的区别是相对于实践的内外关系的定义。实践论是基础于唯物论及辩证法两者总体的认识。

毛泽东的《实践论》强调实践的主客观矛盾发展对于认识及再实践的认识发展过程。认识上升到理论的指导作用。在当代以来强调实践的真理标准,其包含真理的发现及检验、实现,见之于客观。

扩展资料:

实践还具有创造性,它创造出按照自然规律本身无法产生或产生的几率几乎等于零的事物。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本质上就是创造。没有创造,就不会形成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属人世界。实践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一起,共同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特征。

实践是由人发动的同时又是为了人的活动,它使人与物的关系由物支配变成人支配物,由此确立了人对自然界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人按照对事物运动规律的认识去改造事物,把它塑造成适合人占有和利用的形式,充分显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

同时,人在实践中自觉地把自己和自然界区分开来,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具有发主体意识。实践的发展,既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的主体意识不断提高和弘扬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践

1、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之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在认识活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地位: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表现为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手段和条件,如经验资料、实验仪器和工具等。

人们正是在实践的推动下,不断打破认识上的旧框框,突破头脑中的旧思想,引起认识上的新飞跃,从而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

扩展资料:

社会关系表示人们之间基于实践的“共同活动”及其活动方式,社会关系是人类实践的活动方式,实践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关系,一种根本性的社会关系。

人类实践必须具有某种形式,所以说,社会关系不过是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同时不可缺少的形式和构成。这种社会关系的形式既内生于实践活动,又成其为内在构成,并是其内在属性。

只是我们在研究人类实践活动时,才从内容与形式的不同角度去研究它,但不等于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形式似乎是外在于、先在于实践的,社会关系诸形式的本质只能存在于实践活动之中,其实质是指人类实践活动本身。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juke.outofmemory.cn/read/290135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