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侵犯肖像权 是什么意思?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二、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 商标 、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会构成侵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4)因通缉 犯罪嫌疑人 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7)作为 证据 而使用公民的肖像(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现实生活中,我们到照相馆去拍照片的话,那么,照相馆的商家是不能够将自己的照片悬挂在外面,除非要得到我们的同意,否则的话就是侵犯我们的权益,具体指的是肖像权,当然,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过允许而擅自的使用。侵害肖像权的行为: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juke.outofmemory.cn/read/2860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