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港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工务司下属的一个局级单位。主要从事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石、粮食等各类进出口货物的装卸、储存、中转、分拨等物流服务和国际国内客运服务。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是太平洋西海岸重要的国际贸易口岸和海上运输枢纽。
港务局具体职责内容:(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港口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管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管辖地区港口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各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管辖地区港口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
(四)负责组织管辖地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管辖地区港口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
(五)负责管辖地区港口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港口规费的征收和代征。
(六)负责协调抢险救灾、国防建设急需等国家重点物资港口作业管理。负责沿海港区引航行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辖地区港口安全生产、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和港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八)指导协调管辖地区港口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管辖地区港口统计和经济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港口技术标准和重大科技项目的开发和运用。
(九)负责港际间的交流和重大涉外活动。
(十)承办管辖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港务局属于行政机关。
以广州市港务局为例,是广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原广州港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和原市交委港口管理职能全部划入市港务局,为机关履行职能提供保障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交由市港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扩展资料
广州市港务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港口、水路运输、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研究制定港航发展战略。负责编制港口、航道、锚地等相关规划。
(三)推进港航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发展。组织拟订港航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四)负责港口行政管理,依法实施港口经营许可。依法对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依法实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对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部、省属单位除外)船舶修造业的行业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政府官网-广州市港务局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