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之属也”具体指什么

江苏省宜兴市2023-01-30  30

“忠之属也”具体指的是察狱以情。

“忠之属也”出自左丘明的《曹刿论战》,在曹刿看来,战争的胜负既不取决于贵族的支持,也不取决于神明的保佑,而是决定于“取信于民”。他认为察狱以情是“忠之属也”,“忠”是尽职于民,于是肯定“可以一战”。

唯有最后在庄公提出治理讼狱“必以情”的一点,曹刿认为“忠之属也”还算是尽心务实的一项,认定“可以一战”,并随即提出直接参战的要求。

扩展资料:

作品背景

齐与鲁是春秋时期的邻国,都在今山东省,齐在东北部,鲁在西南部。公元前697年,齐襄公即位,政令无常,他的弟弟公子小白和公子纠分别逃到莒国和鲁国避难。次年齐襄公为公孙无知所杀。第三年春天,齐人杀死公孙无知,公子小白抢先回到齐国夺得君位。

稍后,鲁庄公也亲自领兵护送公子纠回国争夺君位,八月鲁与齐师战于乾时,鲁军大败。齐桓公逼鲁庄公杀死公子纠。鲁庄公十年春天,齐借口鲁国曾帮助公子纠争夺齐国君位,再次兴兵攻鲁,两军战于长勺。这就是文章所记叙的齐鲁长勺之战。

“忠之属也”意思是说这是做好自己本分的表现。

“忠”:古义是尽力做好本分的事.今义是忠诚;

“属”种类。

该句出自《左传·庄公十年》中的《曹刿论战》一篇。

原文为“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原文译为曹刿说:“这才是尽本职的事,可以凭这一点去打仗。作战时请允许我跟您去。”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曹刿论战(译文)

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军队攻打我们鲁国,鲁庄公将要迎战。曹刿请求庄公接见。他的同乡说:“大官们会谋划这件事的,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大官们眼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进宫廷去见庄公。曹刿问庄公:“您凭什么跟齐国打仗?”庄公说:“衣食是使人生活安定的东西,我不敢独自占有,一定拿来分给别人。”曹刿说:“这种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老百姓是不会听从您的。”庄公说:“祭祀用的牛羊、玉帛之类,我从来不敢虚报数目,一定要做到诚实可信。”曹刿说:“这点诚意难以使人信服,神是不会保佑您的。”庄公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件件都了解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理。”曹刿说:“这才是尽本职的事,可以凭这一点去打仗。作战时请允许我跟您去。”

《左传》全称《春秋左氏传》,儒家十三经之一。《左传》既是古代汉族史学名著,也是文学名著。《左传》是中国第一部叙事详细的编年史著作,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史官左丘明根据鲁国国史《春秋》编成,记叙范围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迄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年)。

《春秋》是我国最早的编年体史书,传为春秋末年鲁国的史官左丘明所作。"春秋"一词,本是东周列国史官所撰编年史的通称。古人之所以重视写史,是因为历史不仅是祖先的生活记录,还可以从中学习各种知识,指导现世人生。传说孔子写《春秋》的目的就是要原始察终,见盛知衰,惩恶扬善,拨乱反正。为达此目的,孔子在写作时非常讲究遣词造句,这就是后人说的微言大义,以一字寓褒贬。古人特别重视《春秋》,汉代为《春秋》立官学,列为"五经"之一。阐述《春秋》经最著名的有《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至隋代,盛行《左传》,其馀二传渐衰。

《左传》是儒家经典之一,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公羊传》、《谷梁传》是从政治和思想方面去解释《春秋》,而《左传》则从丰富的历史材料去诠释《春秋》。唐刘知几《史通》评论《左传》时说:"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对研究春秋史和远古史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忠之属也忠:形声字,从心,中声,本义是“忠诚无私,尽心竭力”,谓“尽力做好本分的事”.《周礼·大司徒》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疏》中心曰忠.中下从心,谓言出于心,皆有忠实也.属:形声字,从尾,蜀声,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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