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女童书包藏避孕套,幼儿园伯伯竟多次性侵幼童

聚客2022-06-03  10

看到女生书包里有避孕套,不要以为女生早熟,而是被大人性侵。太可怕了。根据女孩的描述,她在幼儿园被性侵,而且还是很多次。如果不是在女生书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我还不知道会有多少女生被残害,所以不管孩子多小,一定要对他们做好性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是女子幼儿园被性侵

据悉,幼儿园7岁女孩楠楠被父母在书包里发现了一个用过的避孕套。一问才发现,其实是幼儿园园长的丈夫林某川给的。原来,54岁的林波波曾多次性侵她和另一名年轻女孩,女孩的书包里装着避孕套,以此取乐。没有这个避孕套,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这个畜生只被判了8年4个月。

据悉,因为父母工作忙,7岁的楠楠被送到漳州台商投资区白蕉村星光幼儿园。但是,她不认为女生的书包里有避孕套。之前,她并没有发现女生有什么异常举动,直到一天晚上父亲高加文帮女儿整理书包,才发现这件事,并马上问她是怎么来的。一开始女孩说是在门口地上捡的,后来又说是她叔叔带来的。

女孩的叔叔叫林某川,是幼儿园园长徐的丈夫,今年54岁。据说,女孩的书包里装着避孕套,是国庆假期的最后一个上午。她和小美(化名,4岁)和笑笑(化名,4岁)在一起 大叔 打电话到二楼玩,把楠楠叫到她房间让她脱了裤子躺在床上。女孩还说,她叔叔在她小便的地方把气球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床上。当时她觉得很好玩,就把它拿走放在书包里了。那天在二楼一起玩的小美和笑笑也没能幸免。

2013年10月12日,林被台湾投资区公安局逮捕,并于当日被拘留。2013年11月14日被龙海检察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经警方调查,林某自2013年9月至案发期间,先后与楠楠发生性关系4次,并猥亵另外2名幼女。

7月15日,龙海市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川利用幼女当家的条件,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罪,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林某川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

第二,性教育很重要。

7岁女孩被性侵后把避孕套藏在书包里当玩具,这是一件多么可怕和令人震惊的事情。可怕的是孩子对性一无所知,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性侵。近年来性侵的诱因,与儿童性教育的缺失有一定关系。在中国,性是一件极其隐私的事情,很多中国人很难在孩子面前提起这件事。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性教育起步很晚,可能只在初中的生物课上有所涉及,但更不可能有这样的内容出现在义务教育的范畴,家长也经常和孩子聊 性 但是很难开口,所以家庭性教育基本上空白。

面对如此频繁的儿童性侵事件,儿童性教育不必遮遮掩掩。首先,社会要有健康的性观念,才能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儿童性教育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性科学、性道德和性文明教育的社会化过程。儿童性侵案件的频繁发生,进一步揭示了性教育应该从幼儿园开始,最恰当的方式向孩子解释性方面的问题,或许有助于孩子少受侵害。

对此,从事幼儿教育10多年的林女士认为,作为家长,首先应该告诉孩子,如果有人对自己有以下行为,一定要说不:

1.把孩子带到一个秘密的地方,要求孩子脱掉衣服或裤子,触摸他的胸部或生殖器;

2.让孩子触摸对方身体的某个部位(胸部、生殖器),或者让孩子看到自己的裸体或私处;

3.带孩子看有很多成人裸体镜头的电影或视频;

4.用孩子身体的一部分(生殖器或嘴)触碰孩子身体的私处;

5.在公交车、电影院等公共场所触摸孩子的私处。

平时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一定要让孩子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要让孩子相信父母是自己坚定不移的保护者。一旦孩子被性侵,家长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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