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70年后还是自己的吗(安置房的优缺点)
如今,许多城市建起了许多高层建筑。除了商品房,市场上还有安置房的交易。众所周知,安置房属于为安置拆迁户而建的房屋。那么,70年后安置房还是自己的吗?
是我自己的。70年产权是指房屋所在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使用权。房子的产权是永远的,只要房子不倒,就是你自己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居住建筑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建筑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最多50年,到期可以续期。
安置房有什么利弊?
1.安置房不能办理房产证,所以不能过户。这样就会造成买受人支付了房款,却拿不到房屋的产权,买受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因为没有房产证,买方无法确认卖方是否是交易中真正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与所售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系。
2.安置房存在一房多卖的风险。卖家把房子卖给一个买家后,如果看到别人出价更高,可能会把房子卖给别人。这样,买方就会被卷入交易的三方纠纷中。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处于高风险的无保护状态。因此,在购买安置房时要考虑上述风险。把合同拟好,去公证部门公证,避免一些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