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18时起广西东兴市东兴镇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闭区域,
管控区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12日18时起,解除东兴镇解放路195-199-2号、东兴市仁义小学A栋等区域封闭控制区管理;撤销东兴镇新东路143-213号(单数)、141-1-196号(双数)、222号、2号、2-5号控制区(封闭控制区除外)管理。
目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上述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按规定标准解除后,相应区域内所有居民将继续按规定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特此通知
东兴市传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