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档案员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人事总量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17〕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65号)和《宁夏医科大学档案人员管理办法》(伊宁孝发〔2020〕21号),为进一步推进人事总量管理工作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主;
(三)专业匹配,适人适岗。
二、基本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件日期为准;
4.身心健康,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开除公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在惩戒期的;
5.被发现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记入诚信档案,尚在记录期的;
6.招聘特岗教师;
7.全日制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训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对学习者进行定向培训;
9.军人;
10.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三代以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和条件
这次一共招了48人。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名单(附件)。
四。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4月13日在宁夏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nxmu.edu.cn)、宁夏公招网(http://www.nxjob.cn/)、宁夏医科大学关伟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早8点至晚18点。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宁夏医科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zp.nxmu.edu.cn/)报名,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四)笔试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登录宁夏医科大学网上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都不是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丢失影响考试,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1.教师岗: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
2.行政岗、辅导员岗、实验技术岗、助教岗: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职位计划数/笔试人数)遴选面试人员。成绩并列垫底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应在笔试后进行。报考人员须持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工作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我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我校教务或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书。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条件要求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6)面试
1.教师岗:采取“模拟讲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主要考生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模拟讲座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2.行政岗位、辅导员、实验技术岗位、助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主要候选人的公共综合素质、适应能力、语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资格。整个面试过程的视频。
(七)考试总成绩。
1.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模拟讲座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 10%。
2.行政岗位、辅导员、实验技术岗位、教学辅助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和检查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分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组织加试确定。
1.体检:由学校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一般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由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主要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检查人员的名单。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宣传和就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手续。
按规定办理入境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接到录用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未报到或未签订合同者,取消录用资格。
不及物动词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入学48h内核对核酸结果、健康码、通信大数据旅行卡。不服从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个人责任。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4)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5)学校会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健康评估是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6)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因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需要递补时,均可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成绩和公告由宁夏医科大学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可自行浏览和查阅。
(九)因电话通讯不畅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七。咨询和监督
及政策考试咨询电话:
051-6980030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李小姐、沈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
051-6980034宁夏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附件:
宁夏医科大学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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