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封控区、控制区和防范区的通知(2022年35号)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并征求省专家组意见,对重新调整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长泰紫薇苑小区7号楼2单元 2、滨湖城6号楼1单元 3、千秋山庄2号楼2单元 4、天森国际花都A15栋2单元、A18栋2单元、C5栋1单元 5、永福嘉园翠竹苑1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 6、平安华府2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 7、天缘新村2号楼1单元 8、新世纪豪园东院14号楼2单元、18号楼1单元 9、十八集安置小区5号楼5单元、10号楼1单元 10、天泽新村2号楼2单元、别墅区C34 11、静和花苑3号楼3、4单元 12、天发小区3号楼1单元 13、安置三区5号楼1单元、14号楼2单元 14、康宁综合楼2号楼1单元及车库 15、天康庄苑东区门面住宿楼3单元 16、永福嘉园香樟苑25号楼1单元 17、平安大厦2栋2单元 18、外贸装饰城22号楼南楼1单元 19、同心路明园小区原交警大队宿舍楼北楼3单元 20、平安路鸿运楼1栋3单元 21、易居天韵10B栋1单元 22、中地国际城3号楼2单元 23、天弘御景5号楼2单元 24、上城风景10栋1、2单元 25、世贸家园7号楼1单元 26、城东大厦向西康达小区7栋 27、金域华府5号楼2单元 28、同心南苑123号楼1单元 29、琉璃街1号楼4单元、17号楼 30、东方丽都23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 31、东方豪庭14号楼 32、园林小区北区2号楼2单元 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和上门服务,健康码赋红码。 二、管控区 管控区为封控区所在的小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管控区内每户每2天可派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到小区内指定地点领取代购的生活物资,或在小区内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必备生活物资。区内人员健康码赋黄码。管控区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三、防范区 市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其他区域为防范区。防范区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通告要求执行,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解封市指挥部将及时发布通告。 我市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在封控、管控、防范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服务热线:0550-733139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感谢大家对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