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钦州部分区域场所解除封控管控区管理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
关于解除封闭控制区、控制区和防范区管理的通知(九)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情况,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5日零时起,解除对以下地区(场所)的封锁控制区、控制区、预防区管理。
一、密封控制区
(1)钦北区半程镇新城村委会万窑村(含八洞塘村、牛窝塘村);
(2)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宏发市场巷17号周边商铺(北辰路3号、7号、9号、11号西侧三家商铺)。
二。控制区域
(1)钦北区半程镇新城村委会新圩村、汉塘村、油皮岭村、梅安村、那满村、汕尾村、武罗村、彭家村;
(2)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宏发市场活禽销售屠宰区;
(3)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银河巷。
三。预防区域
(1)灵山太平镇;
(2)钦南区沙埠镇;
(3)钦南区犀牛脚镇;
(4)钦南区向阳街;
(5)钦南区文峰街;
(6)钦南区水东街;
(7)钦南区南珠街;
(8)钦北区半程镇;
(9)钦北区资材街;
(10)钦北区红亭街;
钦北区田常街11号。
截至2022年4月5日零时,我市已封控区、管制区、预防区全部解除,全市转入常态防控。公共场所要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健康码、旅行码、核酸检测结果)等防控措施,做好场所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广大市民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会距离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衷心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