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5月7日-5月28日(共21天)
二。注册方法
通过全省“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入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名。
三。入场时间
6月中旬开始,6月底完成录取。
四。常见问题
第一类:在户籍所在地学习
范围:在户籍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包括与其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共同拥有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几代同堂的适龄儿童。
就读方式:户籍地所有学校均录取。
材料:①户口簿,第一页(详细地址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应拍照上传,三页应属于同一户口簿。②必要时要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第二类:有房产证就读
范围:在房产(证)所在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就读方式:如果区校接收注册学生且学位足够,就读区校;学位不足的,由县(区)统筹安排入学。
材料:①户口本,拍照上传首页(详细地址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这三页应该属于同一个户口本。②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拍照上传持证人信息和房屋具体地址页面。③必要时应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注:持房产证就读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房产完全归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母)所有,或归学生本人所有;第二,学生与持有房产证的监护人(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一致。不接受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共有财产的情况。
第三类:凭居住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学习
范围:在居住证地址和购房地就读的适龄儿童。
就读方式:区校接收户籍生和房产证生,且学位充足的,就读区校;学位不足的,由县(区)统筹安排入学。
材料:①户口本,拍照上传首页(详细地址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这三页应该属于同一个户口本。②居住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照片上有持证人信息和上传的具体地址页面。③必要时应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注:学生只能随其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居住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上学,学生的户籍地与持有居住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的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相同。不接受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的居住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
第四类:其他类型
范围:未买房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人员,凭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登记回执、租房合同等。都属于这一类。
就读方式:有户籍、房产、居住证的适龄人口入学后,由县(区)统筹安排就学。
材料:①户口本,拍照上传首页(详细地址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这三页应该属于同一个户口本。②居住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③必要时应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注:尚未交房的新建小区、县(区)未划区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由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教育优抚对象
政策中规定的教育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2020年一线抗疫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均按政策在学校(园)入学,均需要通过“省统”按程序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