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关于解除部分封闭管制区的通知
(2022)31号
根据《新冠肺炎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2021〕92号)、《安徽省新冠肺炎变异株感染局部疫情应急处理指南(修订版)》(皖防办〔2022〕9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评估,现解除部分符合解除标准的封控区。
1.封闭控制区(1)裕安区新安镇官塘社区8号楼
二。解散控制区(1)裕安区新安镇官塘社区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