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征求意见中)
关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五年内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大连市首套自住住房的,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单、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5倍”的限制。其他政策不变。
■高层次人才在大连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的限制。其他政策不变。
其中:
尖端人才放宽至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领军人才放宽至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高端人才放宽至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青年人才放宽至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反馈渠道
公众可在2022年6月5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意见:
1。将您的意见以信函方式发送至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办公室。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邮箱:116001)
请在信封上注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意见”字样。生效时间以寄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2。通过电子邮件将您的意见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电子邮件地址:gjjgedaich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