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复工复产审核备案相关要求
复工复产审核备案相关要求
1.企业按照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流程和条件要求,将材料报解珍(园区)和疫情防控部门审批,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并报区重点企业运行服务协调专班备案。
2.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企业,在向街道、镇(园区)申请复产时,应提供疫情防控方案和需要复工的员工名单。员工的信息包括身份证、联系方式、住所、14天行程、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镇(园区)审核后,通知本镇员工到村驻地进行发布,跨镇员工进行登记并上报区重点企业运营服务协调专班进行协调发布。归国人员纳入企业封闭式管理,期间不得回居住地。企业可联系安排专车或包车组织员工复工。
3.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企业可向区重点企业维护运营服务协调专班申请全国跨省运输通行证(申请流程见区防控办4月27日发布的工作提示(126))。司机可在应用app上申请发放全国跨省运输通行证(电子证),进行生产资料跨省运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通行证管理,不违规使用。一经发现,将被列入黑名单,通报并受到相应处罚。
4.对具有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的优质企业,企业防疫措施到位,最近14天无新增阳性感染,从业人员有集中封闭居住条件,可采取点对点封闭往返管理。
注:信息来源金山经济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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