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将为重病重残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
为进一步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护,南京市江宁区将为重疾残疾儿童提供生活补助。
此项补助发放对象为本市18周岁以下的重病儿童和重度残疾儿童。
重度残疾儿童主要包括二级或三级或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或三级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儿童。重疾患儿主要包括白血病(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及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颅内良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重大疾病,以及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
以上两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50%发放,目前为1050元。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等救助政策的,按照高享受、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