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区公租房承租资格具体确认地点
gt资料来源:江苏政府服务
处理地点
浦口区香山路4号政务服务中心C312窗口
处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25-58550607/69659303
扩展阅读:
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并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资格证书。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允许在南京连续工作,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