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函〔2022〕9号)、《南京市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宁招委〔202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南京市2022年高中考生招生加分申报审核工作如下:
一、政策照顾加分
烈士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的警察、军人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二等功以上的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可加10分;
获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台湾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归国留学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可加5分。
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优先教育条例》照顾。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考生执行。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个加分条件,则以最高的一个加分,不合并加分。
二。积分认证审核部门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区退伍军人事务局审核。
2.荣立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由市级以上公安部门审核。
3.台湾青年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
4.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华侨子女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区侨务部门审核(报市侨务部门备案)。
5.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6.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由南京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审核。
7.符合南京市军人教育优待有关规定的军人子女,由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办公室审核。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由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办公室统一审核。
三。时间表和程序
5月上旬,申请加分照顾的考生在报名点(初中或区招考中心)领取《南京市高级中学招生照顾对象考核表》(见附件1)。报名点应在“学校意见”一栏确认考生身份并加盖公章。
5月16日至27日期间,考生携带加分应发材料(见附件2)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请审核手续,并将加盖审核章的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交区征兵中心(招生办),军人子女直接交团以上政治机关或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办公室。无特殊情况,到期后不予赔偿。
6月1日前,区招考中心(招生办)上报考生申请政策照顾加分的材料(军人子女除外),包括照顾对象名单、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按考生投档号顺序排序。
6月13日至17日,市招考学院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edu.nanjing.gov.cn)公示申请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的档案号、姓名、初中、照顾对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立即取消加分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南京市高中阶段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2.南京市被审计单位信息及需出具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