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油嘴滑舌的意思2022-09-12  15

2021两江新区下半年教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入口、岗位表)

  两江新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公告原文及岗位表:点击进入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0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如专技9级以上,均含专技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层级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相关证书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

  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1. 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两江新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网上报名2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附件1各招聘岗位对应工作人员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9月27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9月28日18: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3日9:00—10月16日12:00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查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在测查对象中区分“小学”“初中”“高中”三类学段的各学科教师。

  2.笔试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至少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在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网站(http://ljzp.mxjyxx.com)通知公告栏或两江新区网站(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审批”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开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两江新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以下材料: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资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以及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印证材料。

  以上现场资格复审资料按上述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各类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资料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两江新区事业单位招(选)聘考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通过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网站(http://ljzp.mxjyxx.com)通知公告栏或两江新区网站(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审批”公示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教学片段展示(即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即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时间不低于15分钟。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科和岗位统筹考虑进行分组。其中,若同一招聘岗位人数过多,视参考人数、招聘名额等具体情况进行分组,并进行分组录取,具体分组方式以现场实施为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网站(http://ljzp.mxjyxx.com)通知公告栏或两江新区网站(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审批”公示公告栏公布。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数,根据该报考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其中,同一招聘岗位进行分组的,按分组后的现场招聘岗位数进行分组录取。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学科任教年限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网站(http://ljzp.mxjyxx.com)或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审批”公告公示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区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岗位联系人。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8708591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63022480(两江新区教育局),67463619、67308469(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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