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机构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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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具备国家对该岗位要求的必备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单位人事纪律被本单位辞退或者开除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工作人员纪律处于禁入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因背信被执行死刑的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况。
军人;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达到《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双方签订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并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重庆忠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本简章发布前在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服务期未满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3)年龄计算
本宣传册要求的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的36周岁以下人员,以此类推。
(4)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申请人应持毕业(学位)证书申请。国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明;申请人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职业资格考试。
职业资格考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诚实、准确、规范地填写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近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特殊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以上、以下、前后均包括相应级别(数),如35周岁以下者,均包括35周岁;比如专门技能等级在12以上的,都包含专门技能等级12,以此类推。
除非明确约定,本手册涉及的时间节点均以本手册出版之日计算。本章要求的教师资格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必须在注册时提供。
四。注册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申请人应仔细检查职位要求,诚实、准确地填写申请信息。招聘人员会根据职位申请的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8月5日(9:00-18:00);
2。报名地点:忠县教委;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确认现场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与报考人员资格相符。考试合格者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4.未达到考核比例情况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到2:1。达不到2:1的,相应减少拟招聘职位数。如招聘岗位数量不能减少,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经市直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试费。
5.申请人属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在现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向招聘人员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8);现单位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人员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申请承诺书》或被查实处于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采用闭卷笔作答(答题卡采用2B铅笔作答);面试是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考试大纲按《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
3.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21年8月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一)笔试缺考任一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空缺数2:1的比例,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最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分数相同,则平行进入。候选人面试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取消岗位招聘;其中,应聘急需人才的,由区县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确认,面试比例可适当放宽。
(三)面试人选名单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考生。
(2)面试
面试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委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科提供指导和监督。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虑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专业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
面试的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于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未能形成有效竞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总分计算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分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农村初中、农村高中岗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
六。体检和检查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职位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择优录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高者、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公共科目成绩高者;如果还是一样,那就再面试一次,考试分数高的优先。
体检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当场或当天复检的项目和确认的体检结果外,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委将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办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检验结束后,应如实作出检验结论。检查名单确定后,应及时通知检查对象。
考察要坚持“凡提必查”的原则,考察组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犯罪记录,核对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注重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和官网查询。其中,学历、学位、信用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进行核实。调查结论不合格的,调查组应当向调查对象说明原因。
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经核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按照面试人选递补规则递补空缺;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不再递补该空缺。
如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被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予递补。
七。宣传
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zhongxi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候选人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位(学历)、总成绩、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事项。
八。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拟聘用人员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并送上级审批,再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人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在聘用期间,因聘用人员或招聘人员隐瞒相关信息,发现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年限不满3年的,不得报考或转到其他机构。在忠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以上,尚未服务的,不得报名或转到忠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机构。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