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疫指数[2022]3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蔓延,进一步加强货车司机健康管理,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理
(一)实施预先备案
非本地货车司机及外地同车乘客可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出行卡、辽士通健康码绿码来公司,并在到达前至少24小时主动与本市接收单位(车主)联系。本市接收单位(车主)将司机及同车乘客的路线、时间、姓名、车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上报当地防指。
【/s2/】当地货车司机、乘客从低风险地区返回时,必须通过所在单位、社区(村)提前至少24小时向当地指保报告,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旅行证和辽士通卫生码绿色码。
当地货车司机、乘客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返回的,应通过单位、社区(村)至少提前24小时向当地防指报告。到达后,配合社区(村)尽快落实核酸检测、隔离控制、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落实防疫要求
各货运公司和货车司机要及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掌握科学防控疫情的知识和技能,做好车辆和人员防护消毒工作,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检查登记、隔离控制、扫码测温等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
货车司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支持和配合政府做好防控工作,听从单位、社区和指防的统一安排,积极遵守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得心存侥幸影响疫情防控大局。
当地货车司机所在单位、社区(村)、属地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驾驶员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外地来的货车司机负责衔接单位(业主)及其属地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面落实整个防控措施,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加强对退货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I)输入信道控制
实行管制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出入通道,要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旅行证、辽世通卫生码绿色码等相关措施,对来往货车司机进行管控。
货车司机和同车乘客通过相关渠道进入大连后,应遵循“两点一线”的原则。当地司机和同车乘客在卸货后将直接返回住处。外地的司机和同车乘客会直接去交货地点,沿途不允许与社会接触。
(二)互联期间的管理和控制
当地司机和乘客应在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公共场所。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预防措施,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逗留和接触史。
外地货车司机和乘客收货时不下车,收货单位(车主)安排人员装卸货物,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如果不能当天出发,到达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由当地防指实施集中停车和住宿管理,避免司机与社会接触。本市接收单位(车主)要帮助解决停车、住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车内过夜司机和同车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同时做好全程管控工作。接收单位(业主)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属地指防协调解决。
货车驾驶人和乘客从中高风险区或重点控制区所在城市返回的,应当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从重点地区返回的,应当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 )分离控制
如果货车司机和同车乘客再次失联,应严格按照失联规定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做好相关保护管理工作。从住宿地到分隔通道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沿途不得与社会接触。
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货车司机和同车乘客,隔离期间需要断开连接的,可在隔离前24小时内完成一项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然后从隔离现场以“点对点”闭环方式运送到货车上,在有专人跟踪的前提下,可直接断开连接, 从而保证隔离期间完全闭环管理,将货车司机和同车乘客的相关信息传输到目的地进行疫情防控。
三。对卡车司机实施全方位管理
(一)信息化管理与控制
推广App等信息化手段,通过相关网站或接入渠道、货运站、物流园区、收货单位(货主)登记采集货车驾驶员信息,并与相关部门、属地对接,横向传输数据,实施全方位管控。
(二)网格控制
各街道(镇)、社区(村)要主动压实责任,全面掌握辖区内货车司机的情况和动态,第一时间跟进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措施。
(三)关键部件的控制
各货运站、物流园区要落实车辆和场地消毒、车辆和人员进出管控、信息登记、人员核酸检测、卫生知识宣传等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和车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四版)》的要求执行。有条件的,要设立专门的核酸检测点,加密核酸检测频率。
(四)社会控制
所有货车进出的工厂、矿山、企业、超市、市场、宾馆、仓库、港口、公园、车站等场所和单位,都要主动落实责任,加强对进出货车司机的防疫和卫生管理。工商、信贷、商务、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监管,条块结合管控到位。
(五)行业控制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加强行业监管,督促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严格按照规定的次数和标准,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和车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四版)》和省市有关政策指示,落实货车司机预防接种、核酸检测、车辆消毒、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四。确保材料运输顺畅
各地区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一破三应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高速公路防控检查站,不得擅自封锁或关闭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
要规范查验工作,加强交通疏导,在车流量较大时及时增加人员、设备和通道,做到快速查验放行,减少拥堵。
做好运输保障工作,优先检查运输能源、民生保障、应急、防疫、重点企业经营所需物资的车辆,确保快速便捷通行。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落实本通知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一律停业整顿,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隐瞒行程、伪造行程、持假证的货车司机,公安机关要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小组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