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家隔离标准
居家隔离期间,应独居或单间,使用独立卫生间,留在室内,拒绝一切探视,每天测两次体温。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主动向村里报告。
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区所在镇(街)已满7天。解除隔离时,将进行双采样双检测。
主隔离对象:
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返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