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

2022-09-11  4

2月23日玉林疾控发布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目前,奥米克隆毒株和德尔塔毒株同时流行。为严格落实“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榆林市疾控中心发布重要健康提示:

一、及时备案

(一)自2022年2月17日(含)起,武汉市、泸州市自2月16日起,成都市自2月6日起,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自2月2日(含)起,满洲里市自2月1日起,苏州市自1月31日起,葫芦岛市自1月25日起。

(二)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用同一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的人员,特别是2月18-20日在武汉凯莱酒店和江岸区华清园小区参加某化妆品公司员工培训会的人员。

(3)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信息的疫情相关人员。

(4)最近14天内来(回)玉的,在中、高风险区的,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的,在当地疫情发生的区或直辖市居住的。

(5)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

上述人员来(回)时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社)、工作单位或宾馆报告,或作为上述处于危险中的人员找到自己的亲友。你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实施分类健康管理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行程信息,不得留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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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酸的主动检测

14天内有本地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省(区、市)人员,广西边境8县(市、区)人员,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报告本地病例的其他省(区、市)人员,建议抵达翡翠后尽快做核酸检测。

三。主动健康监控

请继续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和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其居住史和接触史;看病过程中要正确佩戴口罩,往返医疗机构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尽可能远离流行病相关区域

请密切关注疫情,如无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相关地区。如果必须去,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玉后要主动报告,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省外旅游、探亲、学习、出差、复工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五.个人保护

请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在公交、电梯等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和毛巾捂住口鼻。建议吃饭时使用公用勺子和筷子。减少人群聚集,保持1m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人群和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尽量减少人群聚集的场所。

六。主动接种疫苗

请无禁忌症者、未接种者、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和需要加强注射者,尽快在新冠肺炎主动完成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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