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关于调整城区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经办服务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城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服务的通知
各投保单位和被保险人: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现状,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市医疗保障局优化医保业务办理流程,使参保单位和个人足不出户即可咨询和办理医保业务, 并利用网站大厅、微信、邮箱等多种渠道进行“不见面办理”,同时延长业务受理有效时限,简化办理程序。 详情如下:
一、可在线办理的医疗保险业务
1.网络大厅办理。(1)新员工保险业务;(2)员工暂停保险业务;(3)员工终止保险业务;(4)单位缴费核定,推税;5]撤销推税;[6]基地申报和变更业务。以上业务可通过百度搜索“吉林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或登录网上大厅办理。
网站:https://wt.hs.ybj.jl.gov.cn:18443/hallEnter/#/Index
市医保经办机构已将《医保网上大厅登记操作手册》发放到各参保单位,用简单易懂的PPT帮助各参保单位熟悉和掌握网上办理流程和要点。请遵循手册。
2.跨省病历网上办理。跨省异地办理长期病历的群众,可以用手机下载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的APP,通过上传身份证、居住证或居住证正反面(社区、街道、派出所、公安机关)等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备案。
3.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办理。(1)城乡居民缴费。城乡居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和“积石班”(主题服务-社保和医保缴费)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