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2021年8月15日,江苏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推进课后服务的时间、范围、课程、师资、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推进课后服务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坚持需求导向,全面拓展课后服务范围和时间,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着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实施意见》要求,课后服务要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为出发点,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和对象。我省课后服务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对象扩大到每一个有义务教育需求的学生。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实现我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困难学生全覆盖。开展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要一周五天(周一到周五)提供课后服务,每天至少提供两个小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有条件的初中可在周一至周五有晚自习(一般在2小时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如何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对于这位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实施意见指出,课后服务必须突出育人,提供丰富的课程。课后服务课程要根据学生特点、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分等级、分层次、系统化、个性化开设。小学生的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的作业大多在学校完成。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教授新课。在师资配置方面,课后服务一般由我校教师承担,也可积极寻找退休教师、学生家长、优秀大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服务力量。此外,各地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收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网络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利用全国中小学网络平台和省级“名师空中学课堂”,免费为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特色教育资源和学习资源。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健康开展,《实施意见》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教师薪酬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教育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统筹协调,全面指导课后服务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教师课后服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工作,完善教师合理薪酬办法。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收费或代办收费等方式筹集资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法定工作日从事课后服务的报酬,按照每课时不低于60元的标准核定支付。各级人社部门在核定绩效工作总量时,应当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将用于课后服务补贴的资金数额作为绩效工资的增量单独列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将课后服务补贴纳入教师绩效工资,并制定具体发放办法。
关于普通高中课后服务,《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普通高中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重要举措。
资料来源:江苏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