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 :
广西防城港市新发现一例本地无症状感染病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落实我市“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工作方针,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紧急提醒
积极报告信息,落实防控措施
1.从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来(回)的人:
广西防城港市:自5月24日(含)起;
安徽省:
黄山市:自5月11日(含)起;
北京:
昌平区:自5月11日(含)起;
通州区:自5月11日(含)起;
丰台区:自5月11日(含)起;
海淀区:自5月11日(含)起;
朝阳区:自5月11日(含)起;
房山区:自5月11日(含)起;
大兴区:自5月11日(含)起;
东城区:自5月11日(含)起;
门头沟区:自5月11日(含)起;
西城区:自5月11日(含)起;
石景山区:自5月11日(含)起;
怀柔区:自5月11日(含)起;
广东省:
湛江市:自5月11日(含)起;
河北省:
廊坊市:自5月13日(含)起;
邯郸市:自5月14日(含)起;
河南省:
许昌市:自5月11日(含)起;
郑州市:自5月11日(含)起;
周口市:自5月11日(含)起;
鹤壁市:自5月11日(含)起;
黑龙江省:
黑河市:自5月12日(含)起;
吉林省:
兖州:自5月11日(含)起;
白山市:自5月11日(含)起;
通化市:自5月11日(含)起;
江苏省:
宿迁市:自5月11日(含)起;
苏州:自5月11日(含)起;
南京:自5月11日(含)起;
江西省:
吉安市:自5月11日(含)起;
宜春市:自5月11日(含)起;
辽宁省:
丹东市:自5月11日(含)起;
营口市:自5月11日(含)起;
沈阳:自5月11日(含)起;
陕西省:
Xi安:自5月20日(含)起;
上海:
崇明区:自5月11日(含)起;
长宁区:自5月11日(含)起;
虹口区:自5月11日(含)起;
金山区:自5月11日(含)起;
杨浦区:自5月11日(含)起;
徐汇区:自5月11日(含)起;
浦东新区:自5月11日(含)起;
奉贤区:自5月11日(含)起;
静安区:自5月11日(含)起;
嘉定区:自5月11日(含)起;
青浦区:自5月11日(含)起;
黄浦区:自5月11日(含)起;
松江区:自5月11日(含)起;
闵行区:自5月11日(含)起;
宝山区:自5月11日(含)起;
普陀区:自5月11日(含)起;
四川省:
广安市:自5月11日(含)起;
乐山市:自5月11日(含)起;
成都:自5月21日(含)起;
天津:
北辰区:自5月11日(含)起;
东丽区:自5月11日(含)起;
西青区:自5月11日(含)起;
河北区:自5月11日(含)起;
南开区:自5月11日(含)起;
金衢:自5月11日(含)起;
河东区:自5月11日(含)起;
和平区:自5月11日(含)起;
红桥区:自5月11日(含)起;
河西区:自5月11日(含)起;
滨海新区:自5月11日(含)起;
云南省:
普洱市:自5月12日(含)起;
浙江省:
绍兴市:自5月11日(含)起;
嘉兴市:自5月11日(含)起;
杭州:自5月11日(含)起;
台州:自5月11日(含)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自5月11日(含)起;
2.通过交通工具或轨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
4.曾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疫情预防控制部门电话或信息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
5.最近14天内有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来(回)住人员,或曾在当地发生疫情的区、直辖市居住的人员;
请尽快到你所在的社区(村)和单位报到。
外地来(回)人:
1.14天内出现局部疫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回)到本地区出现局部疫情的设区市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来(回)到本地区。
2。区外人员(返回)和区内有本地疫情的区市来(返回)人员,在到达前48小时通过“智慧防疫-健康南宁”微信小程序等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他们到达后,
疫情防控政策动态变化,请提前与目的地社区(村)联系,了解南宁市疫情防控政策。
温馨提醒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或宾馆报告,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治疗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民应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不干净的手接触眼、口、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在空之间人群密集、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如需前往各类室内娱乐、休闲场所和旅游景点,应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减少在封闭场所停留时间。同时你要配合好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离等防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