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堡垒,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高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开展核酸筛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选的范围和时间
此轮核酸筛查针对高陵区所有人群,于2022年6月2日5:00开始,10:30前完成采样。
二。取样地点
核酸筛查以街道为单位,居住地居民在村或社区就近采样点采样。具体位置以村里或社区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请居民积极服从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积极配合样品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筛查,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请携带手机(一码)或临时纸质二维码(有效期7天),其他没有一码或纸质码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按照各街道办的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凭学生代码(有效期7天),在家长陪同下,共同到就近的社会点走学生专用通道(融合码通道)进行核酸采样。不需要走人工验证通道,每个点会优先安排学生和陪读家长进行采样。
(3)请居民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核酸采样时,要全程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不要扎堆,集合,快速检查,快速返回。禁止留宿。
(四)个人完成核酸采样后,采样点有专人将“施”核酸证书贴纸贴在被采样人的手机、身份证、工作证等部位。一个人贴,就是核酸采样完成的证明。这个标识将是你进出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的有效凭证。对未参加核酸采样、未粘贴凭证贴纸的,将限制其乘坐公交车和出入社区、公司(单位)、超市等公共场所;同时,一旦验证,一个代码将被转换为黄色代码。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不能取核酸样本。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能去核酸采样点采样。
四。强调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义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保护你自己和你的家人意味着保护所有人。特别感谢居民对疫情防控的大力支持,感谢医护人员在核酸筛查中的默默付出,感谢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感谢志愿者的无私奉献,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参与。大家默默支持,积极参与核酸检测,就是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