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锰钢2022-09-10  15

青岛: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6月3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青岛市适度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青岛房地产市场实际,对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优化。

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住房限购区域由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变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除王哥庄街道以外的区域,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转出住房限购区域。这一调整有利于中心城区需求外溢,缓解中心城区房价上涨压力,同时缓解非限购区域房价下行压力,从而保持和促进全市房价总体稳定。

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为吸引外地居民特别是各类人才安居乐业,提升城市竞争力,同时继续抑制投资炒房,非本地户籍居民在中心城区仍限购1套住房。但购房条件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无房,且能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两年连续12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能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改善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在市区范围内,居民家庭出售一套或多套现有住房后,可在2年内再购买一套住房。这一措施有利于不受限购阻碍的中心城区改善型需求,满足“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的合理需求。同时可以引导二手房释放,增加市场供应,为刚性和改善型需求提供更多选择,增加成交概率,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增加市场供应,解决供需矛盾,提高市场活跃度,对前期出台的房地产政策进行优化和补充,形成合力,有利于保持和促进青岛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juke.outofmemory.cn/read/156109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