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公司引外水工程实物量现场调查工作全面启动。本次实物量调查由辽宁省水利设计院牵头,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相关村镇等单位参与。
海洋调水工程是“东水入辽”南线供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可有效解决大连市近期缺水问题,提高水库下游防洪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拉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有效就业。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该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正在编制的《辽宁省均衡水网规划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司引洋入水项目建设,将其列入2022年全省重大项目名单予以推进。
设计院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所有前置工作的编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任务极其艰巨,时间十分紧迫。
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是能否按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控制工作。涉及鞍山、大连、丹东3市7个县(区、市)、37个乡镇(街道)、116个行政村(社区)。该项目占地面积大,地面有大量实物。为此,设计院公司精心组织,做了充分的准备,先后编制了《外洋进公司工程实物调查大纲》(实施细则)和《外洋进公司工程实物调查工作计划),并落实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培训相关技术人员。
实物量调查分为8个实物调查队、3个后勤保障队和3个调查立桩队,共126人。设计院生态环保工程公司抽调了16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作为每组的技术负责人,全力保证本次勘察的质量和进度。
这次物理量调查涉及内容多,涉及面广,敏感性强。勘察组全体成员将发扬集团“坚忍不拔、敢为人先”的企业精神,克服疫情防控、高温降水等不利条件,力争在50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为公司及时完成外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打下坚实基础。
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司南水北调工程征地区域内新建项目和移民人口的通知
洋人连工程是“东水入辽”南线工程的重点工程之一。通过建设石湖水库和黑鱼亭港港工程,将杨任河市的水资源输送到碧流河水库,经调整后接入大连市现有的供水管网。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解决大连市长期缺水问题,为大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用水保障,确保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2017年14日修订)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引进外商公司项目覆盖大连市、鞍山市、丹东市、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岫岩县、东港市、丰城市等7个县(区、市)。
大连市涉及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张村、新市村、砖家坊村,三十堡街道四道河子村,石河街道环村,项英街道黄岐村、城东村、城西村、关家村、土门子村。普甸区安波街道德胜村、金鸡村、米屯村,大刘家街道方化村、瓦子店社区,小山村、瓦子店水库,荣丰街道北台村,金昌村、腊树村、杏花村、长山寺村,乐嘉街道对峰社区、乐嘉社区,连山街道沙河村、大房身村、榆树房村,磨盘街道李淑芳社区。街农场、彭屯村、山地开发试验田、双塔社区、唐屯村、刘钇彤社区、永宁村、珠江社区、杜玉林区费屯村、四平街道长林渡区、太平街道粉皮墙社区、姚佳社区、唐家坊街道老虎峪村、李沟村、双岭社区、双泉寺社区、唐家坊社区、徐佳社区等瓦房店市德力斯镇蔡房身村、路屯村、小屯村,太阳街道王店村、张屯村,瓦窝镇瓦窝村、田屯村等。庄河市步云山乡步云山村、前台村、温泉村,桂云花满族乡横道河村、岭东村、三道岭村,荷花镇芙蓉村,荣华山镇马家村、双岭村,仙人洞镇二道河村等区市;
鞍山涉及大营子镇贝茨村、朝阳村、沟门村、横山村、火石岭村,红旗瑛子乡石头岭村,黄花店镇关门山村、沙岗村、磨盘村、前堡村、大斜子村、黄花店村、青河口村,龙潭镇龙潭村、蜜蜂村、向荣村。
丹东涉及东港市黑沟镇朝阳村、大柴村、黑沟村、王家岭村、羊山村。凤城市兰琪镇新发村、蔡佳村、李嘉存、沙里寨镇朝阳村等区市。
因工程设计文件审批等后续工作,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工程建设占地所在地市政府配合当日法人按照本通知和调整后的建设占地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施工占地以工程设计确定的范围为准。
参与洋人连工程建设征用古土地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停止办理明工程范围内各项设施的审批手续,严禁抢批建。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交通、电力、通信等重点项目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外国公司项目占用的耕地上增加新的建设项目。辛哲已经停止发放新的营业执照和其他证书。不允许植树造林;不抵制改变承包土地用途的;禁止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准抢亲戚,不准种各种苗,只能按正常耕作条件耕种。
三。合法结婚、出生落户、复员军人、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除外。禁止从引进外国人公司项目中征用动迁用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停止办理各类动迁手续。
四。本通告发布后,工程占地及淹没区所在地的巷口法人(或主管阆门)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等。,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征地和技术要求界定范围,设置明显易辨的临时标志,共同做好宣传和实物调查工作,避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工程占地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通知的规定,积极支持和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救灾工作。
5.参与印相仁联厂建设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切实承担管理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干涉实物转让,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共政责任人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共政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下刚性装置水验收和第二刚性装置水验收完成后自动失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