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目前,新冠肺炎第四波疫情仍在全球高速蔓延,中国多地同时发生以奥米克隆变异株为主体的地方性疫情。特别是3月份以来,当地疫情累计报告感染者2.9万余例,我省部分地区陆续发生局部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加大。为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全县人民生命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口罩规范佩戴,自觉遵守1米长的排队,配合测温、扫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广大人民群众、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应自觉佩戴口罩。外出时,他们应该随身携带口罩。前往医院、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厢式电梯,或在1米范围内与他人密切接触时,应佩戴口罩。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自觉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长,配合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第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广大人民群众、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要经常注意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其逗留史(接触史)。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要有意识的观察。治疗期间应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格人员外出管理和报告(审批)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不必出国(境),不必去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当地病例报告未动态清理的地区。确需外出的,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注意目的地疫情风险预警,做好全程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返回后及时向所在单位、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属地指挥部报告,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严格控制聚集活动,切实减少聚集人群。
(1)严格对待客人。坚持“缓红事、简白事、不办酒席”的原则。个人主张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酒席的,必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2)坚持“非必要不持有”和“线上线下”的原则。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各类会议和活动。确需召开集中会议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尽可能召开网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的会议,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测温、明码、戴口罩、间隔坐等防控措施。原则上14天内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过的不参加。
(3)坚持“谁持有、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活动组织者和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控制庙会、文艺演出、展览促销、体育赛事等活动。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重点场所冷链物流防控,快递行业要做好消毒和全程监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等提供社会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扫码、健康码验证、通风消毒、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人流引导和风险防控,优化人员出入境管理措施,游客要自觉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避免人员聚集。车站、超市、餐饮业等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从事相关操作时戴口罩和手套,并注意操作后消毒以切断传播途径。公共交通、城乡客运车辆、网约车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驾驶员和乘客要做好个人防护;景区、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和封闭场所应当符合限行、预约、错峰的要求。
不及物动词加强校园防控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早、中、晚巡查制度,保持教室和宿舍通风良好,对门把手、楼梯扶手、餐具等进行消毒。每天,并在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及时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做好人员安排,做到师生不上班不生病不上学。
七。谨慎购买境外和疫区网购商品,尽量减少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邮购快递商品。如确需购买,签收时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
八。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最安全的手段,也是每个公民的防疫责任。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尚未完成接种的老年人,应主动到就近的接种点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特别提醒: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48小时内,如无特殊情况,暂时不要进行核酸检测,以免核酸检测出现假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