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7日,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一名群众的报警电话!据报警人称,位于该县罗城镇发生了一起惨烈的命案,村里一名年轻少妇和一双儿女被人残忍地杀死在了家里。
闻言,万载县公安局立马派民警赶往了案发现场,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
从现场勘查的结果来看,三名死者都是被利器捅伤后导致的失血过多死亡。而且,法医在对尸体进行检查后发现那名年轻的少妇死前曾和他人发生过性行为。
不过,从她身上所遗留的伤痕来看,她并非受到他人所迫,反而更像是自愿与他人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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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检查后,发现屋内也没有任何被翻动的痕迹,而且家中也并没有丢失贵重物品。
由此可见,凶手杀人的目的并非是为了钱财,看起来更像是仇杀或者情杀!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情况,警方立马联系了女子在外打工的丈夫张强,并告知了他妻子和儿女在家中遇害的消息。
但让警方感到疑惑的是,当张强听到妻子和儿女被害的消息后,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伤心,反而是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说道:“都是她活该,谁让她在外面有那么多男人!”
当听完张强的话后,民警感到十分震惊!一来,为张强对妻子和孩子死亡的冷漠感到震惊,二来,对他所说的妻子在外有那么多男人而感到震惊。
并且从张强的话语中,警方也能感觉到,张强对于妻子日常的一些行为是有所了解的,甚至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那既然如此,妻子和儿女的死是否与张强有关呢?是不是他因为心中气愤而对妻子和儿女痛下杀手了呢?
对于这个猜测,警方很快就直接推翻了,因为案发的时间段,张强一直都在三百公里外的南昌市打工,根本就不可能回到万载县的老家杀害妻子和儿女。
关于这一点,警方从与张强一起打工的工友身上也得到了证实,他们表示张强最近一直都与他们在一起,从未见过他独自一人离开过。
如此说来,张强并非是杀害妻子和儿女的凶手!既然张强并不是凶手,那么杀害母子三人的凶手到底是谁呢?而与该女子有过亲密接触的几名男子又是谁呢?凶手是不是他们其中之一呢?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警方决定对该女子的社会情况进行调查,或许从这里面能够得到一些破案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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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即,警方立马对死者家周边的村民进行了询问,但大家对这件事情都不愿意多谈,只道是该女子生活作风不好,大家并不是很待见她。
见状,警方也并没有做过多的强求,随后便找到了死者的婆婆,并向她询问了一些关于死者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情况。
不过,让警方感到诧异的是,死者婆婆的态度也如张强一样冷漠,甚至嘴里一直骂骂咧咧地说道:“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死了也活该!只是可惜我那孙子也跟着被祸害了!”
听完婆婆的话,警方心中很不是滋味,随即便说道:“老人家,不管怎么说,三个死者都是你的家人,如今她们被害了,我们一定要将凶手给抓住,我们希望你把知道的都说出来!”
闻言,婆婆深叹一口气说道:“她嫁给我儿子时已经有过一次婚姻了,而且那个大一点的女孩子是她与前夫所生,嫁给我儿子后,这才又生了一个男孩子!”
“本来离过一次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好好过日子就行,但让我们没想到的是,自从生完孩子后,她就没有消停过,明目张胆的在外面勾搭了一群男人,甚至还将他们带回家里过夜!”
说着,说着,婆婆气得不停地咳嗽了起来,嘴里更是不停地咒骂着!
从婆婆的嘴里,警方慢慢地也终于了解到了关于死者的一些过往。
据婆婆介绍,死者名叫于晓梅,今年34岁,1973年出生于万载县罗城镇,与张强所住的村中不过相隔十几里路。
虽然出生在农村,但于晓梅却从小就天生丽质,出落得十分漂亮,一点也没有农村人的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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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后,当同班的同学还在穿着打补丁的衣服时,注重打扮的于晓梅便已经穿上了时髦的碎花小裙子。
这让本就长得俊俏的于晓梅在周边乡镇一跃成为了大明星般的存在,身边追求者自然不在少数。
在上个世纪90年代,那时候老百姓的思想都还是相对保守的,婚姻大事一般都是遵从“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对于自由恋爱,那是闻所未闻的。
但在于晓梅眼里,真正的时尚并非仅限于表面的穿着,而是应该思想上的解放、自由。
1992年,此时的于晓梅已经19岁了,这一年于晓梅恰好初中毕业。
毕业后的于晓梅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四处为了生活而奔波,而是选择了继续待在家里。
就在这年冬天,于晓梅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隔壁镇一个年轻的帅小伙,对于有着同样爱好的两人,他们很快就坠入了爱河。
在与对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于晓梅便在对方的怂恿下,准备搬过去与其同居。为了不让父母怀疑,于晓梅便表示自己在外面找了一份工作。
就这样,年仅19岁的于晓梅为了追求自由与时尚,便与对方未婚住在了一起。
只是让于晓梅父母没想到的是,女儿不但瞒着他们与别人同居了,而且仅仅才过两个月,便意外怀了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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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了身孕的于晓梅自知瞒不住了,于是便带着男友回到了家中,将自己怀孕的消息直接告诉了父母。
当父母知道女儿怀孕的消息,心中震惊之余,更多的还是愤怒!
要知道,在当时自由恋爱的都少之又少,更何况于晓梅还是未婚先孕了!这让他们的老脸往哪搁?
当即,他们指着于晓梅和她的男友说道:“你们赶紧去将孩子给打了,这门婚事我是不会同意的!”
见父亲如此决绝,于晓梅当即反驳道:“谁要你们同意了?我只是会来通知你们一声的,这门婚事你们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孩子我一定要生,婚我也一定要结的!”
说完,也不等父母再说话,便直接拉着男友离开了!
看着赌气的女儿,父母摇了摇头,如今生米已成熟饭,他们再怎么反对又有什么用呢?
思来想去后,他们最终还是答应了女儿的这门婚事。
见父母答应了自己的婚事,于晓梅心中很是高兴。可就当于晓梅还在期待着自己的婚礼时,男友却突然不辞而别消失不见了。
见状,于晓梅立马找到了男友的父母,但对方并未给予晓梅任何情面,反而还怒斥她不要脸,不知道羞耻!
原来,于晓梅的男友在得知于晓梅怀孕后,便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了自己的母亲。
本以为母亲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会非常地高兴,结果却当场被泼了一瓢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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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母亲认为,于晓梅在婚前就随便和男孩子同居并怀孕,这样的女孩子太过于开放,若是娶回家,家中肯定不会安宁,而且彼此之间也长久不了。
所以,当儿子跟她说起这事时,她当即表示了反对!尽管儿子并不认同她的做法,但为了以防万一,她最终还是找人将儿子带去了外地。
而另一边,于晓梅在得知自己被抛弃后,心理就受了很大的伤害,可尽管如此,她还是坚持将孩子给生了下来。
刚生完孩子的于晓梅生活过得一团糟,从一个未婚少女猛然间变成了一个未婚有娃的弃妇,如此大的落差让她对自己的人生彻底失望了。
从此,于晓梅心中便没有了爱情,对于自己的人生她也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此时的她已经恨透了男人!
但眼下,女儿才刚出生还要抚养,无路可走的她最终还是回到了父母家,日常生活起居也全都是父母照顾。
等到孩子大了一点后,于晓梅便将孩子托付给了父母,让他们代为照顾,而她则选择了出门去福建打工。
但不幸的是,于晓梅在来到福建后,不但没有找到工作,反而还被人贩子卖给了邵武的一个老光棍当了媳妇。
在这里,于晓梅和这个所谓的“丈夫”生活了一个月,待时间一长,对方逐渐放松了警惕后,于晓梅便趁机逃了出来,随后在警方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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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后,面对父母的询问,于晓梅并没有说出自己的遭遇,只是表示外面的钱不好挣,所以就回来了。
父母见其不愿多说,也没有过多地去逼迫她,只是眼下一家人的经历问题却让他们愁白了头。
他们如今年纪大了挣不了什么钱,而且女儿和外孙女的开支也比较大,这让他们感觉到压力十分的大!
本就对未婚先孕耿耿于怀的父亲,此时心中对女儿也颇有些怨言!
父亲的态度,于晓梅全都看在了眼里,为了能够分担一下家里的经济压力,于晓梅思前想后,还是带着孩子找到了前男友,希望他每个月能够支付一笔抚养孩子的费用。
但此时的前男友整日沉迷于赌博,自己都吃不上饭了,哪里还有功夫去管她们母女的死活。
见状,于晓梅心中很是无奈,只能硬着头皮回去继续依靠父母。
但这样的日子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为了能够找一个稳定吃饭的地方,村里人便提议她重新找个男人嫁了。
这样一来,既有了吃饭的地方,又有了家,如此别人也不会再多说什么闲话了。
此时的于晓梅早就对生活没有了任何激情,当下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她什么也不在乎了。
于是在1999年,经过村中媒人介绍后,于晓梅便嫁给了隔壁村一个叫做张强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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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为人忠厚老实,早些年曾娶过一个媳妇,但后来对方将家中钱财骗光后,便偷偷逃走了。
如今,因为家中贫困没有积蓄,所以便一直单着了。
对于眼前这个个头不高相貌平平的男子,于晓梅对他没有一点感情,但如今她已经26岁了,而且还未婚带个女儿,连吃饭都已经成了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也容不得她再如何挑剔了。况且,张强并不在乎她的过去,对她的女儿也十分疼爱,于是她便选择嫁给了张强。
2000年,两人婚后的第二年,于晓梅为张强生下了一个儿子。儿子出生后,仅靠张强在家做些零活挣的钱已经不能支撑家庭的开支了。
为了让家里的生活过得更好,思来想去之后,张强便决定跟随老乡去南昌打工!
然而,让张强没想到的是,他这一离开,让这段本就没有感情的婚姻立马变得岌岌可危了起来!
在张强出去没多久,留守在家的于晓梅便难以克制住自己生理和心理的需求。为了能够发泄自己的欲望,她很快就和村里一名单身的男子好上了。
正所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于晓梅背地里出轨偷人的事很快就被村里人传得沸沸扬扬!甚至有一次,于晓梅在将对方带到家中偷欢时,被婆婆亲自堵在了屋里。
事后,婆婆也曾苦口婆心地劝诫她,要她遵守妇道,与张强好好过日子。
但对于婆婆的劝诫,于晓梅却并未当作一回事,眼见自己出轨的事情已经人尽皆知了,当即她也不再躲躲藏藏了,反而变本加厉的带着不同的情人回家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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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妻子在家中的所作所为,在外打工的张强在听到母亲打来的电话后,心中是十分的气愤!
但尽管如此,他对于晓梅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因为他已经跑了一个老婆,如今好不容易花光积蓄娶了于晓梅,若是对方再走了,他再也拿不出钱再娶了。
因此,对于于晓梅的出轨行为,张强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见张强如此态度,于晓梅心中就再也没有任何顾忌了,只要是看得顺眼的男人,她都会想方设法地与对方发生关系。
从于晓梅第一次出轨一直到案发,张强所知道的于晓梅固定出轨对象就有7个,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临时起意的。
对于于晓梅出轨的根本原因,除了解决生理和心理需求外,最重要的还是于晓梅想从他们身上获取一定的钱财。
也就是说,那些与于晓梅发生关系的男人,基本上都会给予她一定的钱财。这其中当数一个叫辛荷生的男子在她身上花费的最多。
对于这个辛荷生,村里人并不陌生,因为他是村里第一个富起来的人,家中住的也是新盖的几层洋楼。
他与于晓梅之间的情感纠葛还要从2003年说起。当初于晓梅为了勾引辛荷生,甚至不惜斥巨资为辛荷生买烟、买衣服。
见于晓梅对自己如此情深,辛荷生大为感动,当即便与对方发生了关系。
此后,于晓梅多次与辛荷生发生了关系,每次结束后,于晓梅都会向辛荷生索要钱财。
看着这个对自己如此情深的女人,辛荷生每次有求必应,心甘情愿的掏了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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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后,辛荷生无意间发现于晓梅并非只和自己保持着这种关系,除了他以外,固定的竟然还有6个男人!
见状,他心中十分生气,于是便去找于晓梅当面对质。但于晓梅在听完辛荷生的质问后却是不以为然,甚至嘲讽道:“你们不过是我的床上伴侣罢了!有什么区别呢?你们谁给的钱多,我就陪谁咯。”
见于晓梅如此无情,辛荷生当即也不再废话,表示从此二人断绝往来,不再联系!
但对于辛荷生的这个决定,于晓梅却并没有同意,就当辛荷生准备回归家庭时,于晓梅却主动找上了门,并在他家大闹了一场!甚至扬言辛荷生如果不给她钱,她就会一直过来闹!
自从于晓梅过来大闹了一场后,辛荷生家里就乱做了一锅粥,父母与他断绝了关系,妻子也要与他离婚。
而在这个节骨眼上,于晓梅还隔三差五的打电话过来要钱。
为了保住家庭,辛荷生只能暂且答应了于晓梅的要求,隔三差五的就会送点钱过去。
然而,让于晓梅没想到的是,就在辛荷生的妥协之下,他心中却暗自筹划了一场针对她的秘密行动。
在了解了于晓梅的这些过往后,警方断定这个名叫辛荷生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7年8月18日,警方在经过一番讨论后,决定对辛荷生进行抓捕!当天上午10点钟,警方赶往了辛荷生家,并对其进行了抓捕。
当警方来到辛荷生家里时,对方却显得十分淡定,没有挣扎,也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让民警铐住后,就跟着离开了。
在将辛荷生带到警局后,警方立马对其进行了审问,还未等民警说话,他便承认了杀害于晓梅的犯罪事实!
辛荷生
当问到他为何要杀害于晓梅时,他立马陷入了痛苦之中!
他说,自从于晓梅上她家里闹完以后,他就经常受到于晓梅的威胁,为了不让家庭破裂,他只能答应了于晓梅的要求,每月都会给她一笔钱,只求她不要再到他家里来闹事。
刚开始时,于晓梅倒也还算安分,每月收到钱后,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举动,但知道后来,于晓梅胃口越来越大,他渐渐感到吃力,于是心中便想着如何除掉于晓梅。
2007年8月,他在与于晓梅发生关系后,对方突然开口向他索要1000元钱买摩托车。
见状,辛荷生当即便说道:“我现在身上没有那么多钱,这些年我也给了你不少了,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联系了吧!”
当听见辛荷生要与自己断绝关系,于晓梅立马回道:“你想得美!你都占了我这么多年的便宜了,岂是你想结束就结束的?我告诉你,这个钱如果你不给我,我就去你家里闹,让你一家人都不得安宁!”
见于晓梅如此难缠,辛荷生知道自己如果要彻底摆脱她,唯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她给杀死!
于是,他看向于晓梅,眼神冰冷的说道:“过两天我会准时将钱送给你!”
说完,辛荷生便穿起衣服,转身离开了。
2007年8月16日晚,辛荷生在衣服口袋里偷偷藏了一把尖刀,随即便来到了于晓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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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见面后,还如往常一般发生了关系。事后,于晓梅便立马问道:“前两天说的1000块钱呢?快拿出来给我。”
辛荷生冷冷地看了一眼于晓梅后说道:“我没有钱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见辛荷生这般态度,于晓梅当即便从床上跳了起来,随即便骂骂咧咧的说道:“这是你逼我的,我站在就去你家里闹去!”
说完,于晓梅便要穿衣服离开。
见此情况,辛荷生立马将衣服中的尖刀拿了出来,然后对着于晓梅说道:“你若敢去,我就杀了你!”
于晓梅见辛荷生拿出了尖刀,当即大笑道:“我就站在这里不动,你敢杀我吗?量你也没有这个胆量!”
说完,还不忘对辛荷生进行了挑衅。
面对如此境地,辛荷生当即怒吼一声,然后一把抓住于晓梅,手中的刀子不停的向对方刺去,直到对方没了动静,这才停了下来。
此时,由于他和于晓梅的吵闹声太大,将睡在隔壁的两个孩子给吵醒了,当他们见到于晓梅倒在血泊中后,起身便准备往外跑。
见状,已经被愤怒冲昏头脑的辛荷生哪里肯放过他们,当即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冲上去将他们抓住后给杀害了。
做完这一切后,辛荷生自知自己在劫难逃,于是便回到了家中,等候着警方的到来。
在辛荷生被抓后,警方在审讯时曾问道:“对于今天所做的一切,你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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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荷生苦笑一声,随即说道:“杀于晓梅我并不后悔,她若不死,我也活不了!我现在最后悔的是不该杀害那两个孩子!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
说完,辛荷生掩面痛哭了起来。
2007年9月20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辛荷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终,辛荷生为自己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而于晓梅也因为自己的贪婪,最终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而最让人痛心的是那两个懵懂的孩子,成了这场交易中的牺牲品!实在是让人唏嘘不已……
后悔!可惜世上并没有后悔药!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选错了就是一辈子!
因此,任何一个人在做选择时,一定要想好这件事情背后所要承担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自己不能承担这样的后果,那么无论自己有多么的愤怒,有多么的不甘,那也请保持冷静,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否则最后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