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2022厦门将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政策
继续为失业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在此期间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终止或者中止劳动关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补贴;参保未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在此期间终止或中止劳动关系的,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临时生活补助。未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义务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投保6个月以上(含)的,按照1000元执行;
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的,按照500元执行。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未满一年的失业普通农民工,每月发放1005元
保单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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