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但是,就像“晚春的寒冷”阻挡不了春天的脚步一样,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一定会迎来一个疫情消失、百花齐放的美丽长沙。为此,长沙疾控中心提醒大家,携手抗击疫情。
1。请有序流动,及时报道。
从疫区来(回)的,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宾馆报告。各位亲朋好友,请主动提醒、劝导、举报。如果你是居民,请不要去当地有疫情的地方。疫情期间,我们提倡“喜事推迟,丧事从简,不办酒席”。如确有必要,请缩小规模,并向当地社区(村)报告。
二。请观察控件并积极测试。
请自觉按时、按时接受您所在单位、您所在社区、本地区及其他组织的核酸检测筛查。如未能及时检测,请尽快到相关检测点进行检测。未尽到个人责任,经劝说仍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筛查的,将给予“黄码”,影响旅行活动。
三。请主动举报并配合调查。
一旦发现自己或家人在湖南省的居民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举报。如果是红色代码工作者,原则上先就地隔离,待查明原因后再实施相应的防疫管理措施;如果是经调查不属于集中隔离范围的黄码工作者,可以在完全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的黄码工作者核酸检测场所进行检测。
四。请大家尽到责任,做好防疫工作。
公共场所、娱乐休闲场所、学校、幼儿园、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超市、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和经营场所。在市内请严格落实扫“湖南地方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因防控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请做好预防措施,尽早接种疫苗。
请密切关注你的个人和家庭健康。如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戴好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出入公共场所请做好戴口罩、扫码测温、扫湖南场所码等预防措施。如果没有接种疫苗的禁忌,请尽早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构建国家免疫屏障。
六。请严守底线,不要越过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隐瞒行程、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隐瞒卫生编码红黄色信息、隐瞒病情的;拒绝配合核酸检测的;拒绝配合在公共场所戴口罩,造成传播;拒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疫情防控措施的。请大家熟悉一下,对以上行为坚决说不。
守望相助,有时疫情蔓延。你们的坚持,你们的等待,你们的携手,是我们战胜疫情的最大动力。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克时艰,期待锦绣长沙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