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七里河区3月16日疫情防控公告第2号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3月16日第2号)
3月16日,七里河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通过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群众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3月7-10日曾到过闫家坪小学、枣路幼儿园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家庭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是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和味觉减退等症状,要按照标准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全程戴口罩看病,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呼吁居民不要恐慌,不要相信和传播谣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一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防疫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