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处理条件
1.新参保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新员工登记: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劳动合同制员工。
处理材料
1、单位保险登记:
(一)营业执照、批准设立文件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建制转移的,还需提供转移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单位和职工参保信息;
(4)法人身份证;
(5)被保险人身份证;
(6)单位编制书(机构)。
2.新参保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印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登记页;
(3)由单位填写《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本人有档案,需要提供本人档案原件和招聘表复印件;没有原始档案的,可根据聘用协议(劳动合同)、工资调整表或工资发放表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历史资料,补充参保档案。
处理流程
1、单位新保险:
(一)受理岗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2)信息核对无误后,出具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核查表(一式两份)和社会保险登记证,通知单位领取。
2.新被保险人的登记:
单位社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录入个人信息,签字盖章后归档。
处理地点
1.在线申报
专员→注册【社保局网站】→进入网上申请系统。
人员新参保入口(点击进入)、单位新参保入口(点击进入)
2.前台处理
1.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
电话:0471-7913385
2.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长兴西街
电话:0471-8821682
3.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
电话:0471-5181315
呼和浩特各区县市社保中心联系方式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