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2022年7月1日起全域为禁鞭区
区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黄陂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区整个行政区域为禁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者燃放烟花爆竹。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处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四。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16年12月18日发布的《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2019年12月18日发布的《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天河街、横店街部分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