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健委7月1日通报:2022年6月30日0时至24时,上海市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病例。新增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病例6例,均在闭环控制中发现。
上海没有新增本地确诊病例
2022年6月30日0时至24时,新冠肺炎无新增确诊病例。2例治愈。
上海没有新的本土症状
2022年6月30日0时至24时,无新增局部无症状感染病例。
上海新增4例输入性病例
2022年6月30日0时至24时,通过口岸联防联控机制报告4例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名病人已经出院,其中4名来自英国,3名来自加拿大,2名来自美国,1名来自塞内加尔,1名来自阿根廷,1名来自新加坡。
病例1为哥伦比亚国民,居住在哥伦比亚,从哥伦比亚出发,途经美国,于2022年6月28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被隔离观察,期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案例二——案例四均为中国籍。他们在美国旅游,从美国出发,乘坐同一航班,于2022年6月16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会被隔离观察。若在解除隔离前出现症状,则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调查。经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等。,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4例境外输入的确诊病例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追踪到15名与航班密切接触者,均已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上海新增6例境外输入性病例无症状
2022年6月30日0时至24时,新增6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为中国籍,在阿根廷工作。他从阿根廷出发,于2022年6月21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被隔离观察,期间常规核酸检测异常。经调查,疾控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2中国国籍,在几内亚工作。他从几内亚出发,经埃塞俄比亚中转,于2022年6月21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被隔离观察,期间常规核酸检测异常。经调查,疾控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3中国籍,美国留学,从美国出发,2022年6月2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被隔离观察,期间常规核酸检测异常。经调查,疾控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4和无症状感染者5均为中国籍。他们在美国留学,从美国出发,乘坐同一航班,于2022年6月27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被隔离观察,期间常规核酸检测异常。经调查,疾控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6为中国籍,在德国工作。他从德国出发,于2022年6月28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被隔离观察,期间常规核酸检测异常。经调查,疾控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
6名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追踪到63名与航班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观察。
上海市累计病例数据通报
2022年6月30日0时至24时,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人,其中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人,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5人。
2022年2月26日0时至2022年6月30日24时,当地共确诊58137例,治愈出院57520例,住院治疗29例。有0个疑似病例需要调查。
2022年2月26日0时至2022年6月30日24时,累计死亡588人。
截至2022年6月30日24时,输入性确诊病例4725例,出院4684例,住院治疗41例。有0个疑似病例需要调查。
上海宝山区大场镇文华苑小区解禁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7月1日零时起,解除宝山区大场镇文华苑小区管控,上海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上海调整出沪、来沪、回沪人员管控措施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有关要求,自2022年7月1日零时起,对离开上海和返回上海的人员控制措施调整如下:
一是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措施,对我市高危区域进行封控。
对来沪和返沪7天内有高危地区居住史的人员,抵达上海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以相应频率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二。对我市中风险区域采取“人不离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对来沪和返沪7天内有中等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员,抵达上海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相应频率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全市低风险区[即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区的街道(镇)]人员离开上海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7天内曾在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居住过的人员,应在抵达上海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来沪和返沪7天内有高、低发区居住史者,应尽快向所在居委会和单位(或宾馆)报告,且不超过抵沪后12小时。
五、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必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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