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2年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后的首次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弥补了原国家标准对人力防、物防要求低,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等问题。遵循“切实可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的指导原则,以民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为重点,以学生和教职工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努力完善重点部位、重要措施、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和技术规范。,以提升学校的保安水平。核心内容包括“重点部位和区域”、“整体防范要求”、“物理防范要求”、“电子防范要求”、“安防系统技术要求”等。,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管理,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其他机构或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