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
1。新系统上线后,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途径?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续保、停保、信息变更有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湖北厅手机APP、武汉人社支付宝小程序、武汉人社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在线办理。
二是去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二。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档次可以改变吗?如何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有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出水通”手机APP和“湖北办”手机APP在线办理;
二是去合作银行网点(目前有邮储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家)。
3。新系统上线后,如何查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扣缴情况?
1.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在合作银行以批量扣款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批量扣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每月批量扣款一次。在扣除期间,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若查询、批量扣款失败,可通过“出水通”或“湖北交易所”的手机APP及合作银行网点进行支付。
2.一个社保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在合作银行以批量扣款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于每月20日前将本社保年度至本月已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预存于合作银行账户,不足部分合作银行当月不予批量扣款。如果批量扣款失败且未付款,将在下一个批量扣款期间计算并发起批量扣款。(注:如果有中断月份,本期只扣除包括本月在内的连续月份)
3.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楚税通”或“湖北汇办”手机APP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般可在1个工作日后查询到账凭条;通过合作银行网点成功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3个工作日后即可查询账户。
四。新系统上线后,如果中断,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吗?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武汉首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中断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方式为中断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停机未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可在新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补办)
5。新制度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15周岁以下需要延期缴费的,必须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核验单,然后通过“楚税通”或“湖北汇办”的手机APP及合作银行网点进行缴费。
用人单位参保有线上和线下渠道:
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及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参保、续保、停保、缴费申报、信息变更等业务。
二。武汉新社保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每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哪些变化?
武汉启动全省企业集中参保制度后,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将独立申报。即用人单位每月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申报本单位自主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并在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手续。逾期不缴纳的,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武汉启动省集中企业保险系统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将“全月”办理,即服务大厅渠道全月所有工作日办理,网上渠道全天办理。登陆“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前,各参保单位必须配合完成两件事:
(1)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企业用户信息注册;
(2)到参保人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完成单位经办人(或法人)信息采集。采集内容包括: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单位经理(或法人)姓名、单位经理(或法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经理(或法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