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人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和外国人来往大陆通行证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生效文书等。
3.购房证明:
(1)购买期房和现房的,提供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
(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
(1)购买期房和现房的,提供首付款收据、信用卡POS或现金收据等。
(2)购买再交易房屋的,应提供银行转账凭证、银行现金交款单、首付款收据、资金监管凭证等。经买卖双方确认。
5.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资料:退役士兵向成都公积金中心转移军队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原部队出具的转移证明或退伍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明细等资料。
6.收入相关信息:收入流向、完税凭证、社会保险个人保险缴纳信息等。组合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收入信息。
7.委托扣款账户:符合贷款银行扣款要求的贷款申请人(不含共同申请人)个人借记卡。
8.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第二套交易房屋贷款,除贷款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外,卖方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过户前的房产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汇总。
2.卖方的身份证明。
3.收款账户: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卖方账户。
4.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