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每月提取时间
2021年10月8日起 ,缴存成都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
哪些业务可以每月提现?
每月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和租房
根据新发布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
1.支付购房首付并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的次数:由五年内提取一次改为五年内每月提取一次。
2.贷款偿还和提款交易次数:从一年一次到一个月一次。
3.退租业务办理次数: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更加方便,有助于员工利益最大化。
如何按月提取?
可通过成都公积金APP线上渠道和中心线下服务窗口办理,其中职工还可与中心签订月提取协议,每月自动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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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偿还贷款
根据新出台的《提取管理办法》,在成都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每月还贷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接还本付息的方式,每月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每月本息,即“按月还贷”。这样可以减少还款和转账的环节,减轻员工的还贷压力。
举个例子:员工公积金账户余额9万元,每月存入1000元(一年后余额10.2万余),每月还贷8000元(其中公积金5000元,商贷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要月供96000元满一年,才能提取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推出“月供”后,员工可以在一年内将每月8000元的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每月的生活压力将大大减轻。
可以进行累积提取。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申请提取的间隔时间。没必要每个月都申请。每次申请提取时,中心会根据未申请提取的月数计算员工应提取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备案租赁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是不能进行历年累计的。
例如,员工李于2021年10月按揭购买商品房一套,并于11月申请首次支取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此后,李在2022年5月前未申请提取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其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可提取未还款项。
哪些提取业务当年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是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几种类型。职工当年只能选择一套住房进行提取。需要注意的是,现有房屋的电梯撤离不受此限制。比如,职工已经支付了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款或者当年偿还了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也可以办理现房电梯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