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医保怎么报销
注:重庆的大学生医保,各区学校可能不一样。以渝北区为例供大家参考。
(一)门诊服务
1.普通门诊:原则上应在我校医院就医;
2.慢性病门诊:在慢性病定点治疗机构就医(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可按项目结算方式在市内任意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3.意外伤害门诊:原则上在大学生所在的大学医院就诊。经大学医院同意,可以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住院治疗
1.在重庆看病
①持有医保电子证或社保卡的参保大学生在渝北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内其他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转诊限制。在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需要经过转诊就医。
②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后,出院前,应拨打医保服务电话023-67806619进行电话备案或直接到区医保中心前台进行现场备案。归档应在出院前完成。
③在市内三级医疗机构直接住院的,住院报销起付线提高5%,同时政策性报销比例降低5%。
2.重庆市外就医
(1)网上结算和报销:
目前,全国所有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异地住院联网实时结算。参保大学生在异地突发疾病后,可持社保卡在异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医疗费用。
①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等查询。
②诊疗场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实行异地联网结算,按重庆市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限额进行报销。
(3)参保大学生突发疾病住院,出院前应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备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线上渠道,可以关注重庆市医保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者注册登录“全国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二是电话办理,参保大学生、所属高校或其委托人通过渝北区医疗服务电话023-67806619及时登记建档。
(2)手工报销:
参保大学生突发疾病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不能网上结算的,参保大学生自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渝北区医保中心备案,填写人工报销备案登记表。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在医保中心报销。
①报销所需资料:社保卡及银行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医疗费用统一收据原件、费用总清单、诊断证明、加盖新鲜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②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报销还需提供:住院分娩统一收据、产前检查费统一收据、相应检查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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