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符合外省市户籍条件的(港澳台居民除外),在天津市登记满6个月,拟继续在天津市居住的。需要以下材料
(一)电子照片(注:在窗口单位办理居住证不需要提供照片。对制作照片有特殊要求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无照片的,按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提供光盘介质的电子照片 。
(二)《户口簿》或身份证;
(3)合法住所证明包括:
1。住在自己的房子,提供在天津住址的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2。在租赁房屋的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s2/】借用我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业主同意居住的确认书;
4。居住在单位(学校)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留证明。
二。申请人有资格在天津缴纳社保,为自己或子女上学,买房,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在天津经商。其中任何一种情况持续6个月以上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居住证。除申请居住证所需的证明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天津缴纳社保的人员:最近连续六个月天津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线上线下打印都可以。网上打印必须彩色带红章,必须打印网上网下支付查询清单。
(二)本人或未成年子女在天津就读的:天津市学籍证明。未成年子女在天津上学的,父母子女均可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在天津买房的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出生证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四)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的人员的结婚证:。本市户籍信息需要受理工作人员核对确认;
(五)在津业务人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意:受理对象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此业务只能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