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香蕉干2022-08-19  9

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协议签订办理(范围+条件+流程)

网上每月提款协议的签署范围是什么?

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的借款人或配偶、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在网上办理,其他职工需在柜台办理。

目前我中心暂支持以下10家银行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中国银行四川分行、交通银行四川分行、成都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签订每月提款协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是贷款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的配偶,在还贷期间贷款未结清的;

2.职工不纳入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因为不存在未完成提取、预收登记、司法冻结未解除等情形;

3.同一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住房消费提取),提取同一套住房还款贷款本息除外;

4.不存在仍在履行的年度提款协议或月度提款协议。

5.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所购房屋地址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的除外)。

处理流程

员工与中心签订每月支取协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线上和线下。

1.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中央在线渠道(新版成都公积金APP等)自助办理。);

2.网上查不到信息或者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有异议的,必须到柜台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线下办理时,职工需要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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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 id = 131648 amp;t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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