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南京城乡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无信用卡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城乡居民医保没有定点零售药店(“特殊药品”除外),购药不能刷卡结算,也不享受医保报销。
零星报销注意事项:
以下报销材料请保留份,报销前请开启我的南京市民卡功能。持有省卡的,可以在基层机构提供自己的银行和银行卡号:
材料:《南京市民证》、身份证、医疗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报销,还应携带出院小结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重疾、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报销也需要门诊病历。转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院申请表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