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的用途 身份证的用途和重要性
身份证的用途: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办理民航手续;在住宿酒店办理登记手续;选民登记;账号注册;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录取和就业;办理公证业务;去边境管理区;办理出境手续;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用事务;等一下。身份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来证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公民身份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身份证件。为了证明他们的身份,他们需要户口簿和介绍信。198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公安部工作人员开始研究相关技术和具体实施办法。经过自主开发和借鉴国外经验,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形式确定为聚酯薄膜塑料包装的单页卡。
从1984年到1991年,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开始试行身份证制度。住在北京的中国歌剧女高音歌唱家单秀荣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位获得第一代身份证的中国居民。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服刑的罪犯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除外),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从此,公安部开始统一印制,公安机关开始负责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制度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