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大学生与普通居民本市内重缴可以退费吗?
重庆医保大学生和普通居民在本市再次缴费可以退款吗?
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新学年居民医保,然后以普通居民身份重复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属于被保险人重复缴费,被保险人可申请退还大学生或普通居民重复医保费,已发生大学生医保待遇的,退还普通居民医保费。
退款可在线下街道社保点办理。
[延伸阅读]居民医保费用其他退款处理
(一)享受财政补贴的退款。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后,经审核后获得财政补贴资格,其缴费部分按其应享受的财政补贴金额予以退还。
(二)享受困难补助的退款。参保人按规定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享受补贴参保资格后,按其应享受的补贴金额退还本人缴费。
(3)死亡退款。参保人缴费次年1月1日前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可以申请退还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四)本市职工和居民缴纳。职工医保待遇正常后参加居民医保的,因不属于居民医保范围,参保人可申请居民医保退费,经核实符合居民医保退费条件的。
(5)医疗保险等级变更。参保人在上一年度集中筹资期间申请变更当年医保档次或退款的,因尚未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当年1-12月),可在上一年度集中筹资期间申请主动变更缴费档次或退款。
(六)当年9月30日后未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按参保人自愿缴费的规定,不晚于当年9月30日,将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全部还清(即时参保并享受的除外)。当年9月30日以后,居民医保费误缴的,可以申请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