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引进和培养产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开福区“践行三高四创,争创北方强势”,深耕“四大产业”,加快建设“一高地三中心”,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贯彻“人才兴区”理念,始终坚持人才优先发展,集中力量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充分激发社会创造力。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常发〔2017〕10号)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是深入推进“人才发展区”和“五五”计划项目。
1.未来5年,围绕金融商贸、视频文化与创新、智能制造、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和符合开福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软件信息、消费电子、跨境电商、医药健康等新兴产业,引进培育50家行业领军企业。每年综合认定10名对开福区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行业领军人物,给予30万元奖励。
2.未来五年,围绕视频创作、智能制造、现代物流、金融、商贸、建筑安装、房地产、软件信息等七大产业链,引进培养500名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上述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给予10万元奖励。
3.未来5年,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引进培养5000名实用骨干人才,其中对新引进的非长沙户籍的中初级骨干人才给予8000元/人、4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新引进的对企业发展有显著推动作用的优秀骨干人才,给予人才个人1-2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在长沙市六区和长沙县无房且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购房(租房)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骨干人才,分别给予15000元/人/年、10000元/人/年的租房补贴,缴费年限为两年。
4.未来5年,吸引5万名技能青年人才在开福就业创业。在长沙落户并在开福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生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毕业后两年内,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0.6万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在开福工作,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住房补贴。
二、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支持。
5.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按其所缴纳的区级所得税留成部分(不含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奖励。对股权激励和技术成果投资取得的股权收益个人所得税,股权收益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区级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奖励。
6.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深造,支持企业和行业独立或联合开展人才专业培训,提高人才专业化水平。对达到一定培训规模和水平的企业,分别给予500-1000万元的培训补贴。每年选拔高层次人才和骨干人才,分批送到国内高校进行专题学习,纳入全区干部人才教育计划,提高人才素质,开阔视野。
7.支持优秀个人和优秀团队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比赛或相关专业比赛。个人或团队获得省级以上(含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每年评选出10-2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每个项目无偿给予5万元资助。每年由企业推荐一批优秀人才,分类分级,在全区范围内公示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大力选拔优秀人才,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两个代表一个委员”队伍。
第三,创新培养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方式方法。
8.通过市区联动,每年参加“芙蓉蔡颖”交流会和长沙人才交流周。定期举办人才交流和项目合作、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为全国吸引人才、凝聚人才。每年组织园区和用人单位在人才集中的城市和全国重点高校开展专项人才吸引活动。
9.建立人才申报平台,开放人才库,编制产业人才图谱,对全区人才进行动态管理和服务,使之成为企业经营管理、政策宣讲、资源对接、服务人才的新应用载体。
10.定期举办分享会、读书会、才艺沙龙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团建活动,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鼓励在园区建立人才学院,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促进初级和初级人才素质提升。
四是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
11.区委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审定年度人才工作计划,审议人才引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12.设立“开福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奖励和补贴。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整定额,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13.对市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学按长沙市人才新政相关规定执行。对区级认定的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时,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14.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随安置工作一并搬迁。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优先推荐就业。其中,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配偶,将按照身份和编制对等原则尽量安排。
15.每年为领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每年组织部分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参加免费疗养;为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或配偶)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开通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就医绿色通道。
16.加大园区人才公寓建设、运营和管理力度,科学、合理、有序安排人才入住和退出。
17.本办法中,各类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兑现实行属地原则。马栏山视频创意园、金霞经济开发区企业和人才奖励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园区内列支。园区要做好政策衔接,结合实际制定既是全方位承接又是差异化激励的配套措施,构建全区整体联动、卓有成效的人才工作格局。
18.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区现行人才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所指的奖励和补助包括省、市两部分。在享受本文件待遇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才,不再享受所有待遇。人才评价、服务管理等配套实施细则。本文件涉及的内容另行制定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