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按月还贷是什么?
问:住房公积金每月还款多少?
答:缴存人已使用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需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贷款结清前,由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前无需提取本人/s2/]银行卡。
广州公积金月还贷规定:
第十一条: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本息。
(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均应申请按月还款,直至贷款结清。
在每月还款期内,付款人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时,所购住房月还款额保留6个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付款人申请贷款时的账户余额和实际首付款。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也可以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累计支取金额达到可支取总额。
(二)提取人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任一方式提取,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累计可提取金额:
1.可以半年提取一次。
2.还款期内,可参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按月提取和偿还贷款。
第十二条:付款人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扣款。